来源:新材料在线|
发表时间:2019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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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总体安排
发布时间:2019-06-25信息来源: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一、大赛主题
协同创新·产创融合。
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激发各类主体创新热情,强化协同创新意识,发掘先进适用技术成果,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,引导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,以协同创新支撑产业升级,以产业发展带动科技创新。
大赛分为项目征集、初赛、半决赛、决赛四个阶段,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分别组织比赛。
(一)项目征集(2019年6月至7月)
6月启动参赛项目征集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科技主管部门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、工商联,中国科学院,各有关中央企业(单位)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,有关行业协会(学会)、科技服务机构、高校等有关单位组织参赛项目申报,并负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、真实性等开展形式审查。
(二)初赛(2019年8月)
初赛不安排项目现场答辩,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选,分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优选晋级项目,按照不超过相应类别申报项目总数60%的比例控制晋级半决赛项目数。初赛安排在北京市进行。
(三)半决赛(2019年9月至10月)
半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,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演示,分别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晋级决赛项目,项目数量根据相应类别半决赛入围项目比例确定,总数不超过200个。鼓励各半决赛承办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相应场次半决赛项目情况,有选择性地举办成果展示、交流对接等专题活动。半决赛安排在江苏省镇江市、江西省九江市、江西省新余市和河南省荥阳市等地开展。
(四)决赛(2019年11月)
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,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展示,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金、银、铜奖项目,数量分别控制在6、12、24项以内,结合项目质量情况,允许相应奖项空缺。同期,举办优秀项目展示、成果交流对接、获奖项目颁奖等专题活动。决赛安排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。
评审专家组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以抽签方式,按不同场次、不同专业领域从大赛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,在大赛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组织评审,保证大赛公平、公正。大赛期间,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组织赛前说明会、开展赛前辅导和咨询等方式,帮助参赛单位和团队赛出水平、赛出实力。
(一)参赛主体
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,从事先进技术与产品科研生产活动,经营规范,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团队。
1.企事业单位
(1)国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,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(申报项目为产业化类);
(2)国内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;
(3)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、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企事业单位,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;
(4)无不良征信记录。
2.创新团队
(1)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但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(如海外归国创业人员、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、大学生创业团队等);
(2)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;
(3)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、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团队,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。
(二)参赛项目
1.技术创新类
参照《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》(GJB7688-2012)标准,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4级(含)以上、7级(含)以下,即处于工程化研制开始至工程化研制结束阶段,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或发展规划路径的先进技术。
2.产业化类
参照《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》(GJB7688-2012)标准,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8级(含)以上,即已完成工程化研制,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的先进技术与产品。
(一)奖励
对金奖、银奖、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,颁发获奖证书;对入围决赛的其他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予以鼓励。
对大赛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、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,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。
(二)优秀项目支持
1.供需对接。比赛期间,组织产业、技术、资本需求方和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现场观摩项目展示、答辩,及时与项目单位或团队开展对接;组织优秀项目集中展示交流,开展供需对接等专题活动。
2.政策扶持。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大赛获奖项目,给予优先推荐支持。
3.融资支持。根据获奖项目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,有针对性地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。
4.落地服务。金、银、铜奖项目可优先申请入驻大赛合作举办城市有关产业园区,享受政策扶持和成果孵化服务,加快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。
5.宣传推荐。将金、银、铜奖项目,以及入围半决赛的项目汇编成册,向需求方定向推荐,进行宣传。
6.个性化服务。针对参赛项目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需求,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及大赛推广转化机构优先提供专业服务。
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
2019年6月24日